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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4节 (第1/2页)
他皱眉道,“她大概是信佛,所以,就不打算杀一个已经有了灵智的妖精。” 姚乐不可思议,“妖精啊,她都不怕的吗?” 姚诚摇头道,“那就不知道了,大概她是真的不怕的吧。” ………… 不说姚诚他们如何,只说刘芳这边。 对于兔妖,她还真的不怕。 好歹是经历过修真界的人,她哪里会怕这么一只连人话都不会说的妖精呢? 想当初,她可是养过会说话的猫跟会说话的狗的啊! 所以,在她看来,这妖精只要不吃人,不会害人,那她就觉得没什么,与一般的宠物,或者是少数民族是一个样的。 毕竟,妖精修行不易,能够有灵智的本来就很难得,何必非要赶尽杀绝? 这就 好比后世的濒临绝种的珍稀动物一样,明明是人类在压缩人家的生存环境,到了最后却还得把人家都给灭了…… 这简直就是野蛮到了极致的霸权。 刘芳是不喜欢这样的做法。 包括鬼也是一样的。 人有人道,鬼有鬼道,妖精自然也有它们自己的道,真心说,没必要一杆子打死所有妖精。 人还有善恶呢,妖精也是一样的。 对于兔妖这样的,没有害过人,也没有吃人的妖精,哪怕它再如何,也应该还给人家一片安静生活的净土。 不然,人类也太霸道了。 天道都不会允许的。 所以,她真的没有想要对兔妖如何的想法,只是想着让它好好做工,还清了债务就可以走了。 可是三个月后,兔妖却死活都不愿意走,巴拉着刘芳的小腿哭的稀里哗啦的,仿佛她拿着刀想要宰了它一样。 刘芳:…… 刘夫人一看兔妖如此,心头一软,忍不住道,“罢了,芳儿,反正小灰力气大,它挑水砍柴都做得挺好的,就留着它吧。它也吃不了多少东西。” 刘芳:呵呵。 一只一顿吃一筐萝卜白菜的兔妖,你说它吃不了多少东西? 不过,刘夫人等人经过最初的害怕,渐渐习惯,甚至府里众人还觉得小灰这只妖精都挺可爱的。 因此,不仅仅是刘夫人这么说,廖氏,管家伯伯,其他的小厮丫鬟们纷纷都向刘芳求情,希望可以留下它。 刘芳:我真是信了你的邪! 短短几个月,就把家里人全都收服了,不愧是妖精啊! 到了晚上,刘父回来后也说道,“小灰挺好的,就留下吧。” 得,一家之主都发话了,刘芳也只能是留下了这只成精了的兔子。 尽管它一顿就能吃掉刘府一天的菜,但刘家人还是挺喜欢它的。 算了,刘芳看着家人和兔妖相处得挺好,也就没再做恶人。 就这样,附近邻居们都知道了刘家有一只会挑水,能砍柴,懂干活的兔妖。 时不时地就有三五个人跑过来看稀奇。 刘芳看着兔妖那一身灰扑扑的皮毛,索性用旧衣改了两身衣服给它穿着。还问了它是公的,还是母的,弄得兔妖吱吱吱地一顿炸毛跳脚。 最终,它还是 选了男孩子的衣服。 哦!是只公兔子啊! 看到刘芳给小灰做衣服穿,府里其他人顿时眼睛一亮,纷纷开始了给兔妖打扮的兴头。 一时间,小灰有了一间精致的木屋,是管家伯伯做的,作为它的房间。门窗什么的,都齐全,里面甚至还能摆下一张小床。 至于床铺被褥啥的,就是府里的丫鬟们做的,再就是小灰的鞋子,衣服,帽子,袜子…… 一下子,兔妖小灰就跟府里的安哥儿一个待遇了,有人天天给它洗澡,还给它梳毛,穿衣穿鞋啥的,啧啧,活的比人还滋润。 刘芳看得直翻白眼。 行了,这就是一家人的爱宠了! 不过,兔妖小灰还是很懂得看眼色的,知道刘芳看不惯它无所事事,每天就特别勤快地挑水,砍柴,还学会了生火看火候,帮着厨房打下手。 刘芳撸过一把它的皮毛,发现没有掉毛的情况,就随它去了。 转眼又到了月中,刘夫人,廖氏她们又得去安平寺礼佛了。 这一次,刘芳扯着挣扎不休